嘉義縣水上國小創校 120 週年「典藏歲月」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一)彙集校友、社會人士、家長、老師、在學學生對水上國小的視角,發現水上國小的多元之美,定義水上國小的普世價值,歡渡 120 週年校慶,回顧過去、前瞻未來。
(二)透過校友、社會人士、家長、老師、在學學生對水上國小不同視野的攝影作品發表,分享校友、社會人士、家長、老師、以及在學學生對水上國小多重層次的情感感受,進一步思考、並理解國小在個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感恩、珍福、惜緣。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水上國小校慶籌備委員會
(二)承辦單位:水上國小教務處
(三) 協辦單位:水上國小家長會、校友會、志工團
四、參加對象:本計畫徵求水上國小 A 組:校友及社會人士、 B 組:學生家長與老師,以及 C組:在學學生等共三組的攝影作品,每人可參賽作品最多以 3 件為限,並須依照身份組別參賽,未依規定者視同棄權、取消參與資格。
組別 |
身分說明 |
備註 |
A:校友社會組 |
水上國小校友及社會人士 |
|
B:親師組 |
水上國小在學學生之家長與現職教師 |
家長須註明子女班級 |
C:學生組 |
水上國小在學學生 |
須註明班級 |
五、實施方式:
(一) 題材:以水上國小的「建築景觀、人文風景、人物寫真」等三個面向取景為主軸。
(二) 每幅作品投稿,請取一個標題名稱,並附帶以一段話(50 字以內),簡要詮釋當下拍攝心境。
(三) 作品規格:
(四) 評審準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作品內涵(50%)、整體構圖與意涵(30%) 、文章內容(20%)。
六、比賽獎勵:
各組每類比賽作品,取前三名及優選、佳作若干名,如下所示:
1. 第一名:各組各 1 名,獎狀乙紙,圖書或等值禮券壹仟元整。
2. 第二名:各組各 1 名,獎狀乙紙,圖書或等值禮券捌佰元整。
3. 第三名:各組各 1 名,獎狀乙紙,圖書或等值禮券陸佰元整。
4. 優 選:各組各 2 名,獎狀乙紙,圖書或等值禮券參佰元整。。
5. 佳 作:各組各 3 名,獎狀乙紙,圖書或等值禮券壹佰元整。。
6. 各組參賽作品未滿 20 件時,得由評審認定獲獎人數及名單,未達標準
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或移做他組增列錄取名額。
錄取名額 |
校友與 社會人士組 |
親師組 |
學生組 |
合計 |
獎勵 |
第一名 |
1 |
1 |
1 |
3 |
獎狀乙紙,禮券 1000 元 |
第二名 |
1 |
1 |
1 |
3 |
獎狀乙紙,禮券 800 元 |
第三名 |
1 |
1 |
1 |
3 |
獎狀乙紙,禮券 600 元 |
優選 |
2 |
2 |
2 |
6 |
獎狀乙紙,禮券 300 元 |
佳作 |
3 |
3 |
3 |
9 |
獎狀乙紙,禮券 100 元 |
七、作品處理: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二)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入塵、轉為單色調或黑白等,但不得以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亦不可加框、拼貼及加註文字,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得獎資格。
(五)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狀、禮券、展覽資格。
十、本計畫經水上國小 120 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