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以下各網站下載
(1)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www.cyc.edu.tw
(2)嘉義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https://art111.cyc.edu.tw/
(3)各招生學校網站
附件:
1.中埔國中舞蹈班第 2 次招生簡章
2.民雄國中舞蹈班第 2 次招生簡章
3.新港國中音樂班+美術班第 2 次招生簡章
4.嘉義縣藝才班第 2 次招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