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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4-06-19 | 點閱數: 574

103 年下半年郵政壽險全國兒童創意寫生繪畫比賽簡章 

  • 目的:提倡兒童正當休閒,鼓勵美術創作,陶冶身心,並提昇生活品質。
  •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郵局、嘉義縣新港鄉溪北六興宮

協辦單位: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

  • 比賽時間: 103 年 7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08 : 30〜12 : 00 。
  • 比賽地點:新港鄉溪北六興宮(嘉義縣新港鄉溪北村 65 號)。
  • 參加對象:幼兒園及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依年級分為幼兒園組、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四組。
  • 報名方式:一律於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直接前往比賽地點,領取比賽專用紙現場寫生,作品背面填寫資料包括:繪畫主題、學童姓名、學校、年級、地址、連絡電話。
  • 作畫方式:各參賽作品一律採四開規格圖畫紙,以利評選。國小中、高年級組,現場寫生不限主題;低年級組及幼兒園組,主題定為:我心目中的郵局或郵差。
  • 收件時間:於比賽當天 11 : 00 至 12 : 00 將畫作連同已簽署「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讓與同意書」交給嘉義郵局現場收件攤位。
  • 參加獎:寫生比賽當日凡送件並符合參賽作品收件規定者,當場贈送精美紀念品一份,送完為止。
  • 評審:

(一)寫生參賽作品由嘉義郵局洽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二)評審結果預定於 103 年 8 月 1 日前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公布(www.post.gov.tw)(點選瀏覽各地郵局網頁之嘉義郵局→確定→點選最新消息)。

  • 獎勵:本場次頒發以下獎項

(一)特優獎: 4 名(每組 1 名),各致贈 3,000 元禮券、 1,000 元獎品及獎狀 1 紙。

(二)優選獎: 8 名(每組 1 名),各致贈 2,000 元禮券、 1,000 元獎品及獎狀 1 紙。

(三)佳作獎: 12 名(每組 1 名),各致贈 1,500 元獎品及獎狀 1 紙。

(四)入選獎: 20 名(每組 1 名),各致贈 500 元獎品及獎狀 1 紙。(依參加人數酌增入選名額)

  • 作品權利歸屬: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放棄其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參賽作品歸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概不退還。

(三)得獎作品之作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得獎作品製作成畫冊,畫冊內容包括:畫作、主題、組別、姓名、學校、地址(縣市),並同意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上開內容刊登於其他刊物或廣告文宣上。

(四)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一)至(三)款約定。

  • 注意事項:

(一)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且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二)得獎作品如發現上述(一)款或以類似內容一稿多投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人並應繳回相關獎勵,不得異議。

(三)特優獎及優選獎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開給扣繳憑單。

  • 聯絡電話:

嘉義郵局企劃行銷科 05-286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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