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嘉義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
四、旨揭簡章及防疫措施先行公告周知。
備註:
1.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公告訊息: 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7193
2.嘉義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https://art111.c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