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原禾
-
輔導室
|
2019-10-23
|
點閱數:
585
活動資訊:
(一)申請辦法:
1、個人申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單親母親皆可個人報名。
2、推薦申請: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均可依據本辦法向主辦單位推薦或申請,申請人簽名欄須由本人親簽。
3、已獲獎者不得重複申請(每人限得獎一次)。
(二)申請期程:自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1 月 10 日止。
(三)申請流程:於 109 年 1 月 10 日(五)前(以郵戳為憑),備齊文件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四、其他活動資訊請詳參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