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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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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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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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鑒於近期發生多起學生於校外戲水發生溺水意外事件,為防範學生溺水事件發生,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一)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二)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三)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四)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如至海邊從事水上活動,請注意各項防範措施,「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水中自救方式,可參閱以下介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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