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2 年 12 月 17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2004084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 103 年 1 月 18 日至 103 年 2 月 10 日舉辦,全國分為北、中、南、東四大區域共辦理 10 種運動項目( 43 梯次
),以鼓勵學生在假期從事運動休閒活動,藉由體驗運動、樂於運動、享受運動的過程中養成每日規律運動習慣,
促進身體健康。
三、「103 年學生寒假體育育樂營」活動相關說明如下:(一)實施對象:以運動基本能力、體適能有待加強及未養成
規律運動習慣之學生為主(約占每梯次招收學生人數之 1/3),如有餘額,開放其他一般學生參加(約占每梯次招生學生人數之 2/3)。
(二)報名(推薦)日期:
1、團體報名: 102 年 12 月 24 日起至額滿為止,由學校統一推薦符合前開實施對象資格之學生參加。
2、第二階段開放其他學生報名:自 102 年 1 月 2 日起至額滿為止(採個別報名方式)。
(三)報名方式:請逕至本活動網站依指示完成報名程序,網址: http://camp.ccu.edu.tw 。
(四)審查程序:由承辦學校依前開實施對象資格進行審查。
(五)其他:為鼓勵經濟弱勢學生(含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學生)踴躍加入本案活動行列,凡經學校推薦報名
之經濟弱勢學生免收任何報名費用。
四、關於本案活動訊息,請逕至活動網站查詢,網址: http://camp.ccu.edu.tw ;至有關各營隊活動詳情及報名事宜,
可洽各承辦學校或逕至活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