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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騏 - 人事室 | 2021-12-07 | 點閱數: 386

轉知嘉義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 1 份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暨「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甄選錄取管道分為「推薦甄選」及「一般甄選」,採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不得同時報名。
(一)推薦甄選:
1、校長得推薦現職兼代各處(室)主任行政職務或非現職主任,且擬聘為下學年度主任之同校教師。
2、校長已登記退休、連任任期屆滿、欲參加 111 年度校長遴選及代理校長,不得推薦人員參加主任甄選;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之校長推薦人選後不得參加校長遴選。
3、推薦人數以學校現有代理主任人數為限。
4、應考人經推薦甄選錄取並主任儲訓合格後,自 111 學年度起應於原服務學校連續擔任主任至少二年。
(二)一般甄選:具有擔任主任意願者,自行報名參加。
三、檢附函文及相關附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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