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警察局 105 年 6 月 20 日嘉縣警少字第 1050032281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藉由音樂演唱與有獎問答之方式,於人潮聚集之車站實施暑期青春專案之宣導活動,鼓勵青少年從事有益身
心健康之休閒育樂活動,宣導學生勿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並宣誓「反毒品、反性交易、反詐騙、反霸凌、反
幫派、反暴力」之具體行動,使青少年有正確之法治觀念,預防青少年犯罪之情事發生。
三、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主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協辦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民雄車站、嘉義縣少年輔導委員會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嘉義縣衛生局、嘉義縣社會局、民雄警察分局、嘉義縣立民雄國中。
四、活動時間: 10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10 至 14 時。
五、活動地點:臺灣鐵路管理局民雄車站。
六、活動對象:車站到站與等車之旅客、往來民眾與青少年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