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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騏 - 人事室 | 2024-03-05 | 點閱數: 52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2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44780 號函辦理。

二、該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 50 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 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 知能。

三、另該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 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 介聘之教師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四、該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 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 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 等事宜。

五、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於介聘 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 3 年者,須接受該市特 殊教育初任輔導;另專任輔導教師介聘至該市後不得轉任 其他一般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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