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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騏 - 人事室 | 2024-02-02 | 點閱數: 94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1 月 10 日府人福字第 1130013496 號函辦理。

二、依據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辦理。

三、旨揭計畫實施內容如下: (一)適用對象: 1、處(局)正副首長及簡任非主管人員,每年健康檢查 費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6,000 元;並參照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7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1288 號函示,自 113 年起至 116 年止試辦得累計 2 年補助 1 次 健康檢查費用,每次最高補助 32,000 元(本方案問答 集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業務 Q&A/福利 文康專區,未來隨時更新相關問答,請逕行參 閱。)。 (1)本府一級單位正副主管以上人員。 (2)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正副首長。(3)本府簡任非主管人員。 2、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滿 40 歲以上編制內依法任用人員,每 2 年 1 次健康檢查費,每次最高補助 4,500 元。 3、專案簽准人員:前 2 款以外,倘有從事重複性、輪班、 夜間、長時間工作等有危害安全、衛生顧慮工作之未 滿 40 歲公務人員及其他非編制內人員,各單位(機 關)得視需求,簽奉本府核准後,比照第 2 款人員辦 理。 4、未滿 40 歲編制內依法任用人員及機關內連續服務滿 1 年 之聘僱人員:於不影響公務運作為前提下,得自費前往特約醫療院所健康檢查。 (二)配合措施: 1、提供健康醫療資訊:可至本縣衛生局官網 ( https://cyshb.cyhg.gov.tw/)機關業務/熱門服務 專區參考。 2、提供健檢一般項目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檢查 建議項目(如附件 1 )。 3、公務福利 e 化平台( http://eserver.dgpa.gov.tw/) -提供健康 99 健檢專案及健康 99 特約院所: (1)「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係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邀請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 上醫療院所,以 16,000 元及 4,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 方案,作為健康檢查時之參考。 (2)「健康 99 特約院所」一覽表:可至「公務福利 e 化 平台」/其他/公教健檢專區參考運用。(如嘉義縣市健康 99 特約院所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 紀念醫院、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四、符合補助資格者應自行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 醫院及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 質認證之診所檢查,並於「健康檢查門診」受檢後, 檢具檢查費用收據逕向服務機關申請補助。倘係於 「一般健保門診」實施各式檢驗、檢查及健保給付外 之自付額費用,例如因一般醫療疾病衍生之相關檢查 (驗),則非屬補助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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