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學務處 | 2017-09-12 | 點閱數: 829

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作品送全國比賽部分規定調整如下:
(一)書法類各組取前三名共 6 名,依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規定現場書寫指定題目送件。
(二)因需現場書寫,所以初賽與現場書寫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三)複賽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題目現場公告。
(四)書寫用具自備,比賽用紙由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提供。

詳細內容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
:::

站內搜尋

小行事曆

本頁 QR Code

https%3A%2F%2Fwww.shsps.cyc.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