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7 月 6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60072843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與產品安全責任,自本(106)
年 8 月 1 日起,全面推動國產生鮮禽肉溯源制度,將溯源二
維條碼(QR Code)與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結合,揭露生產
者資訊,區隔國產與進口產品,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國
產生鮮禽肉均可追溯來源。
三、消費者可即時透過手機掃描溯源 QR Code 或至國產生鮮禽
肉溯源平台(http://www.poultry-trace.org.tw/)輸入溯
源編號,查詢禽肉屠宰場及來源畜牧場相關資訊;該會並
製作 30 秒宣導動畫(影片網址: http://video.coa.gov.tw/
videos/play/2983),請各校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