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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青慧 - 輔導室 | 2017-05-19 | 點閱數: 816

說明:

一、申請鑑定: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0669日前(申請管道一及管道二)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二、報名:

()測驗方式: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106616日前至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相關資料,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0674(星期二)前向承辦學校水上國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書面審核方式:經所屬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10671日前至就讀國中申請書面審查,並繳交審查費及相關證明文件。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0674日(星期二)前向承辦學校水上國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審查費。

三、測驗方式測驗時間:

()初選(學術成就測驗):106722日(星期六)。

()複選(學術性向測驗):106729日(星期六)。

四、書面審查時間:106719日(星期三)前完成審查。

五、綜合研判:106811日(星期五)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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