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鑑定: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06年6月9日前(申請管道一及管道二)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二、報名:
(一)測驗方式: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106年6月16日前至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相關資料,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06年7月4日(星期二)前向承辦學校水上國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二)書面審核方式:經所屬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106年7月1日前至就讀國中申請書面審查,並繳交審查費及相關證明文件。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06年7月4日(星期二)前向承辦學校水上國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審查費。
三、測驗方式測驗時間:
(一)初選(學術成就測驗):106年7月22日(星期六)。
(二)複選(學術性向測驗):106年7月29日(星期六)。
四、書面審查時間:106年7月19日(星期三)前完成審查。
五、綜合研判:106年8月11日(星期五)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