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10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乙份。
說明:
一、申請鑑定:設籍本縣年滿5足歲且未滿6足歲 (民國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適齡兒童相當者。符合資格學生由家長或監護人向所屬學區國小提出申請,一律由學校統一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簡章索取:
(一)時間:自106年3月13日(星期一)至106年3月24日(星期五)止,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整止。
(二)方式:簡章、鑑定申請表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或嘉義縣特教資訊網(http://spcedu.cyc.edu.tw/spcedu/)網站下載。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教師版)請至嘉義縣特教資源中心(民雄鄉興中國小內)或是各鄉鎮中心國小免費索取。
三、鑑定報名時間:自106年3月27日(星期一)至106年3月31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整止。
四、鑑定測驗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時間:106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開始施測。
(二)複選時間: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依人數多寡排定時間,於初選結果通知函一併註明。
(三)鑑定測驗地點:嘉義縣民雄鄉興中國民小學(地址: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30號)。
五、綜合研判及安置:106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寄發鑑定結果通知書,並同時公告安置名單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及嘉義縣特教資訊網(http://spcedu.cyc.edu.tw/spcedu)。
六、檢附「嘉義縣10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