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四十七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嘉義縣複賽實施計畫
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二)規格
1.個別創作 40x55 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
(三)內容:不拘,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四)標籤由各校自製規格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一)複選:各校自行辦理初選作品,按規定件數於民國 105年4月 20 日(星期三)下班前,寄(送)達本縣梅北國小總務處溫舒鈞小姐收,郵寄信封上請註明第四十七屆世界畫展參賽作品,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送件請繳交作品清冊紙本,並將電子檔郵寄梅北國小公務信箱mbps@mail.cyc.edu.tw。
(二)決選:民國 105年 5 月下旬在臺北市。
其他細項詳如附件,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