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芳儒 - 輔導室 | 2014-04-08 | 點閱數: 974
一、「嘉義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資賦優異班鑑定」

報名資格:設籍本縣之小六、國一學生具備音樂類藝術才能優異特質之學生或同等學力,並檢附音樂類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

二、「嘉義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美術資賦優異班鑑定簡章」

報名資格(小學):就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或設籍本縣就讀他縣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具有美術潛能者。

報名資格(中學):就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或設籍本縣就讀他縣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具有美術潛能者

三、「嘉義縣 103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舞蹈資賦優異班鑑定簡章」,本項鑑定由本校承辦,歡迎踴躍報名。
 
           報名資格:就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或設籍本縣就讀他縣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具有舞蹈潛能者。
:::
:::

站內搜尋

小行事曆

本頁 QR Code

https%3A%2F%2Fwww.shsps.cyc.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