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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4-04-03 | 點閱數: 399

宣導資料如下:

一、掃墓焚燒冥紙,應注意不要引燃山草。

二、在墓地最好不要燃放爆竹,以免火花飛散引起火災。

三、掃墓祭祖紙箔及雜草,請攜至山下焚化爐處理,避免涉違反空污法規定。

四、上山掃墓所割下雜草及廢棄物,請使用專用垃圾袋處理。

五、掃墓、郊遊或在山林工作,切勿亂丟煙蒂,以防引起山火。

六、如用火不慎或燃燒雜草而引起山林火災,將依法嚴辦。

七、發現山林火警,請速撥「119」電話報案。

八、特別呼籲民眾遵行『四不二記得』口訣:「不任意燒雜草、不讓冥紙飛揚、不隨意丟菸蒂、不燃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記得收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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