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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彬 - 學務處 | 2019-09-09 | 點閱數: 393

1. 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經評審委員擇優之作品,其參賽者應參加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於 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本縣初賽擇優 24 名,於 10 月 23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至梅北國小複賽現場創作。最後擇最優六件參加全國賽,次優八件為優選,佳作十件。複賽規定比照全國決選辦法。

2.書法類於 108 年 10 月 21 日前,通知學校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 參加 108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於梅北國小舉行之現場書寫,最後擇最優六件參加全國賽,次優八件為優選,佳作十件。複賽規定比照全國決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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