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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志 - 教務處 | 2019-03-11 | 點閱數: 654
108 年全國生活美學盃學生書法比賽簡章

一、 主旨: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深耕社區美學理念,培育生活美學觀念,
並為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生活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 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處
五、 參賽資格:限國內在學具有學籍的學生
六、參賽方式:比賽分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經評審入選者,
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
七、初賽:
(一) 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分組資格 初賽送件規格 備考
國小中年級組 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
四開白色宣紙(可自行斟酌劃
格與否) ,直約 69 公分、橫
約 34 公分直式作品, 並請落
款可不蓋印。
國小高年級組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 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
白色宣紙條幅,直約 140 公
分、橫約 34 公分直式作品,
並請落款蓋印。
高中( 職)組 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
三年級學生

(二)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 108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 作品寄到: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
書法比賽【(500)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收。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 04-7222729-303 。
(三)作品內容:字體不拘,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八、 決賽:
(一) 比賽日期: 108 年 6 月 1 日 (星期六) 上午 9 時起,確定時間以決賽分組通
知單為準。
(二) 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比賽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與獎金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中年級組 1 人 5000 元 2 人 3000 元 3 人 2000
10 人 1000 元 12 人 800 元 22 人 獎品
國小高年級組 1 人 5000 元 2 人 3000 元 3 人 2000
10 人 1200 元 12 人 1000 元 22 人 獎品
國中組 1 人 8000 元 2 人 6000 元 3 人 4000
10 人 1500 元 12 人 1200 元 22 人 獎品
高中( 職)組 1 人 10000
2 人 8000 元 3 人 6000
10 人 2000 元 12 人 1500 元 22 人 獎品

九、頒獎日期: 比賽當天( 108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 下午二時起。
十、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決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決賽評審發現初賽作品有代筆嫌疑
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 凡參加決賽得獎作品者,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展覽或文宣。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 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 http//http://www.chcsec.gov.
tw )【首頁→下載專區→108 年全國生活美學盃書法比賽簡章】下載此比賽要
點。
(四)參加決賽人員與陪同人員 1 人,中午由本館免費提供便當 1 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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