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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志 - 教務處 | 2018-08-27 | 點閱數: 425

第十屆 全國書法比賽

一、宗 旨:推廣中國固有文化,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諧的書香社會。

二、指導單位: 南投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

四、參加組別: 1 、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2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 、國中組。 4 、高中大專大學組。 5 、社會組。 6 、長青組( 65 歲以上)。

五、報名辦法: 1 、參加者填寫「報名表」 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為落實節能減碳,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

  2 、內容自選: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自撰南投縣、杉林溪相關詩詞更佳。

 3 、作品規格:國中組以下以手工宣紙四開(約 35X70 公分),高中組以上以手工宣紙直式對開 (約 35X138 公分),各組並需落款署名,不用裱褙。

 4 、初選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 557 )南投縣竹山鎮大鞍里溪山路 6 號 杉林溪杯書法比賽組 收。

 5 、凡初選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力。 6 、各組將評審選出優秀作品參加現場決賽,書面決賽通知單將另行郵寄給現場決賽者。決賽時 可憑決賽通知單優待 5 人免門票入園,但每人酌收 50 元入園保險費。 (註:原入園票價每人 300 元)

六、決賽日期:預定 108 年寒假期間(農曆春節前) 地點: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南投縣竹山鎮大鞍里溪山路 6 號。

七、獎勵辦法: 1.社會組凡連續三年以不同書體進入前三名者,得榮獲杉林溪書法獎章(除享有杉林溪各項優 惠,並有機會獲聘為評審委員)。 2.現場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 1 人,第二名 2 人,第三名 3 人,第四名 4 人,第五名 5 人,優選 3 名,現場決賽參賽者均由杉林溪公司具名頒發佳作獎狀。 3.決賽前五名頒發獎狀及獎牌;優選頒發獎狀。獎狀、獎牌由南投縣政府具名頒發。 4.決賽當天下午頒獎典禮(獎牌、獎狀請自行領取,不另外郵寄)

八、比賽辦法洽詢:杉林溪自然教育中心 電話: 049-2611260 。電子信箱:307nec@gmail.com
 

※以上內容及報名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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