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小朋友參加!欲參加者可自行寄件(5/14 前郵戳為憑),也可交件至教務處教學組代為寄件(5/7 前繳交)。報名表請下載附件填寫。請詳閱以下比賽辦法。
一、主旨: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深耕社區美學理念,培育生活美學觀念,並為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生活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處
五、參賽資格:限國內在學具有學籍的學生
六、參賽方式:比賽分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經評審入選者,
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
七、初賽:
(一)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
分組資格 |
初賽送件規格 |
備考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 |
四開白色宣紙(可自行斟酌劃格與否),直約 69公分、橫約 34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可不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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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 |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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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
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
白色宣紙條幅,直約140公分、橫約34 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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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組 |
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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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年 5月 14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
書法比賽【(500)彰化市卦山路 18號】收。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 04-7222729-303。
(三)作品內容:字體不拘,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八、決賽:
(一)比賽日期: 107年 6月 2日 (星期六)上午 9 時起,確定時間以決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二)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 18號)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比賽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與獎金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優選 |
佳作 |
入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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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
1人 |
5000元 |
2人 |
3000元 |
3人 |
2000元 |
10人 |
1000元 |
12人 |
800元 |
22人 |
獎品 |
國小高年級組 |
1人 |
5000元 |
2人 |
3000元 |
3人 |
2000元 |
10人 |
1200元 |
12人 |
1000元 |
22人 |
獎品 |
國中組 |
1人 |
8000元 |
2人 |
6000元 |
3人 |
4000元 |
10人 |
1500元 |
12人 |
1200元 |
22人 |
獎品 |
高中(職)組 |
1人 |
10000元 |
2人 |
8000元 |
3人 |
6000元 |
10人 |
2000元 |
12人 |
1500元 |
22人 |
獎品 |
九、頒獎日期:比賽當天( 107年 6月 2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十、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決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決賽評審發現初賽作品有代筆嫌疑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凡參加決賽得獎作品者,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展覽或文宣。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 http//http://www.chcsec.gov.tw)【首頁→下載專區→107年全國生活美學盃書法比賽簡章】下載此比賽要點。
(四)參加決賽人員與陪同人員 1人,中午由本館免費提供便當 1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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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全國生活美學盃學生書法比賽作品黏貼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字體請書寫整齊)
學生組別 |
姓 名 |
通訊地址 |
縣市別 |
年級 |
電話 |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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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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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 107年 5月 14日(星期一)截止,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 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