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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志 - 教務處 | 2018-03-05 | 點閱數: 576

鼓勵小朋友參加!欲參加者可自行寄件(5/14 前郵戳為憑),也可交件至教務處教學組代為寄件(5/7 前繳交)。報名表請下載附件填寫。請詳閱以下比賽辦法。

 

一、主旨: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深耕社區美學理念,培育生活美學觀念,並為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生活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處

五、參賽資格:限國內在學具有學籍的學生

六、參賽方式:比賽分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經評審入選者,

    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

七、初賽:

     (一)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分組資格

初賽送件規格

備考

國小中年級組

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

四開白色宣紙(可自行斟酌劃格與否),直約 69公分、橫約 34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可不蓋印。

 

國小高年級組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

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宣紙條幅,直約140公分、橫約34 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高中(職)組

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年 5月 14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

書法比賽【(500)彰化市卦山路 18號】收。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 04-7222729-303

    (三)作品內容:字體不拘,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八、決賽:

   (一)比賽日期: 107年 6月 2日 (星期六)上午 9 時起,確定時間以決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二)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 18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比賽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與獎金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中年級組

1

5000

2

3000

3

2000

10

1000

12

800

22

獎品

國小高年級組

1

5000

2

3000

3

2000

10

1200

12

1000

22

獎品

國中組

1

8000

2

6000

3

4000

10

1500

12

1200

22

獎品

高中(職)組

1

10000

2

8000

3

6000

10

2000

12

1500

22

獎品

九、頒獎日期:比賽當天( 107年 6月 2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十、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決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決賽評審發現初賽作品有代筆嫌疑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二)凡參加決賽得獎作品者,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展覽或文宣。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 http//http://www.chcsec.gov.tw【首頁下載專區→107年全國生活美學盃書法比賽簡章】下載此比賽要點。

(四)參加決賽人員與陪同人員 1人,中午由本館免費提供便當 1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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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全國生活美學盃學生書法比賽作品黏貼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字體請書寫整齊

學生組別

姓 名

通訊地址

縣市別

年級

電話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就讀學校名稱

 
 

※自即日起至 107年 5月 14日(星期一)截止,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 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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