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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志 - 教務處 | 2017-03-03 | 點閱數: 392

嘉義縣水上國小 105 學年度語文領域說故事競賽實施辦法

 

ㄧ、主旨:為提升教學效能,培養學生學習語文之興趣,茲以競賽方式實施,增加學生語文能力。

二、實施辦法

    壹、比賽項目:分為國語說故事閩南語說故事等二項比賽。

    貳、比賽原則:

      1、各項比賽 ㄧ、二、三年級每班每項請推選一名學生參加,比賽人員以參加一項為原則。

      2比賽人員所需用具故事內容由比賽者自行準備。

      3、「國語說故事」項目,時間為 3.5~4.5分鐘,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4、「閩南語說故事」項目,時間為 3.5~4.5分鐘,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三、評分標準:

      1、國語說故事:( 1)語言 45%( 2 )內容 45%( 3 )儀態 10%

      2、閩南語說故事:( 1)語音 45%( 2 )內容 45%( 3 )儀態 10%

四、時間:一、二年級:5/18第 15,星期四)下午第一節( 13:30 )起

          三年級:5/19第 15,星期五)上午第二節( 09:20 )起

五、地點: 本校圖書館二樓

六、獎勵:各項競賽以前三名同學為優勝,並頒給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七、經費預算:經費預算由家長會學生事務費用支應。

八、本實施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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