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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4-07-12 | 點閱數: 5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徵件簡章
壹、  目的
一、激發原住民兒童繪畫藝術創作潛力 ,營造原住民族兒童繪畫藝
術創作環境。
二、培育原住民兒童繪畫藝術創作人才 , 促使原住民藝術創作向下
紮根。
三、藉由繪畫藝術創作競賽,促使原住民兒童探索族群傳統文化,
進而培養對部落文化的關懷與認同。
四、推動原住民兒童以繪畫創作方式,紀錄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特
色 ,並藉繪畫創作比賽,建立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永續發展之基
礎。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三、  協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小
參、  實施期程
一、徵件時間: 103 年 10 月 15 日止。
二、評審時間: 103 年 11 月 3 日(暫定)。
三、成績公告:公告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 http://www.apc.gov.tw ) 、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 http://www.kaearoc.org.tw )、
高雄市文府國小網站(http://www.wfps.kh.edu.tw/) 及本活動專
屬網站(http://www.nocpc.net/index_cht.html)。
四、得獎作品展覽暨特優獎學生頒獎、參訪時間:暫定 12 月 6~7
日辦理。
肆、  參賽資格
就讀國內幼兒園、國小及國中等在學之原住民籍學生。
伍、  比賽組別
按以下八組分別評審敘獎:
一、幼兒組:共一組。
二、國小一至六年級組:各年級一組,共六組。
三、國中組:共一組
陸、  參賽作品形式及規格
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 39cm×54cm )平面作品送件。繪畫
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水彩、彩色筆、粉蠟筆或版畫、貼畫等,
不可使用電腦合成作畫方式。
柒、  表現主題
原住民特色地物 , 以原住民族獨特器物、圖騰及生活環境為主軸。
各族群的圖騰 、 紋飾配件和生活器具,包括具有文化創意的屋宅、
部落、建築等,都是能夠表現族群特色的好題材,而表現內容的
獨特性則是評審重點。
捌、  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郵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
二、各組參賽作品應於截止日前寄達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小 (高雄
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號,電話: 07-3482070 ) 。
三、由學校辦理統一郵寄學生參賽作品,請學校協助於參賽作品標
籤簽章,以證明參賽者具原住民籍學生身分。
四、不符合表現主題及未經學校簽章證明原住民籍學生身分者,不
予評審。
玖、  評選方式及獎項
一、評選方式:聘請國內具有世界兒童畫展等國際性比賽或全國性
美術比賽評審經歷之兒童美術教育專家進行公開評選(至少 5
名原住民籍委員)。
二、獎項:
(一)  特優獎:每組 1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畫冊
一本) 。
(二)  優選獎:每組 30 名 (每名獎品乙份,獎狀一張,畫冊一本)。
(三)  佳作獎:若干名(每名獎狀一張,畫冊一本)。
(四)  邀請特優獎學生出席頒獎典禮,特優獎學生親自出席頒獎典
禮者 , 另由原民會贈送獎牌乙面及免費參加二天一夜藝術參
訪活動(未親自出席者不予贈送獎牌及視同放棄參訪活
動)。
(五)  為鼓勵及嘉勉指導老師,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請教育部轉請
地方政府轉知獲獎學校依權責給予敘獎(另由原住民族委員
會頒發特優獎學生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六)  優選獎、佳作獎得獎學生委請就讀學校代為頒發獎品、獎狀、
畫冊。
壹拾、  附則
一、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二、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申請表件應
請參賽人同意無償授權本會非營利使用所有權利,並經法定代
理人簽署同意。未經簽署同意者不列入特優獎。
三、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展覽、
攝影、出版及代表參賽、製作教材、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
覽、下載使用。
四、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
五、參賽作品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
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六、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比賽各項規定之情事者,經查證屬實,雖
得獎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學金及獎狀。
七、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比賽簡章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
並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
聯實貼另一聯浮貼。
八、本比賽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參加項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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