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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9-11-01 | 點閱數: 611

嘉義縣水上國民小學學生請假單請假須知

1.學生因偶發事故或在家生病不能到校,請家長或監護人於當日上午8:00前電話聯繫班級導師請假;或電話聯繫

  05-2682073代為請假,待返校後再行辦理請假手續。

2.學生請假二日(含二日)以內由班級導師核准即可;三日(含三日)以上由訓育組長核轉各處室主任、六日

 (含六日)以上者需呈校長核准。

  3.所有請假均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續假亦同。

  4.曠課達三日以上者,學校即依「中途輟學學生通報」之規定,通報教育處進行追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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